《EP:283- 房产79天之差一点上演狸貓换太子》
今天,我的房仲伙伴带了一位来自中国的租客去看 我那间位于SG Besi的公寓.
见面后,这名中国租户就作了个白鸽转,开口就说可以先预付一年的租金.
但是,之前收到的租客资料写着,是持有马来西亚第二家园(MM2H)签证.
可是,当面聊了才知道,原来持有第二家园签证(MM2H)的是他的朋友。他的意思是,想请朋友出面租下这个单位.
听到这里,我就有了满脑袋疑问了.
朋友出面签约,那最后住进去的是谁?是他自己住,还是还有其他人一起住?这些事情,业主在答应出租之前,应该要知道.
这名中國租户表明,经常会中马两地跑,他內地的同事也会过来居住,彷彿变成了公司宿舍了.
如果当初提供的是他自己的资料,实际入住的人也是他,那我就可以按原本的情况跟业主谈.
可是现在,原先说的是一回事,见面后提出的又是另一套安排.
我本身就不认同在这种情况下,直接用朋友的名义把单位租下来.
身为房仲,有时听到对方愿意预付付一个年的租金,心里难免会想,终于可以开单了.
可是,一单屋子交了钥匙,住进去的可能是一年、两年。到时如果发生了事情,那后续的手尾就长了,业主应该找的是签约的人,还是实际住在里面的人?
不管租客来自哪里,第一次见面,我们对彼此的了解都有限.
对我来说,先把谁签约、谁付租金、谁实际入住问清楚.
如果是不同的人,我就把这个安排原原本本地告诉业主,让他自己决定能不能接受.
今天这场带看,让我想到一个很简单的问题.
假如这间屋子是我的,在交钥匙之前,我也会想知道,最后住进我屋子里的是谁.
尤其是中國人入境大家免签证,到时谁是真正的租客也没有人知道.
如果,不幸这些人在里头干了不正当的勾当,也业主和仲介也无一幸免.
我也曾遇过类似的经验,来看店的是租户派过来的人,自称是老板的员工,由於老板贵人事忙,签约都是通过电子签约,同時,也提交了身份证,公司的SSM,沒有半点马虎.
但是,最终还是被业主发现在挖矿,电费欠款高达RM20k,虽然,电表有转换在租户公司名下,但你也无可奈何。
一旦发生租户有所异常,就像一次性付清租金,利用第三方名字来签約,对于屋子也沒有要求,越是顺利,越要小心,天底下那有这么好康,你说是吗?
KH Khoo(邱继豪)|REN 599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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