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.) 《房仲有所为,也有所不为》

 

那天收到业主的来电,表明在首邦市有间商辅要出租,希望我可以协助帮忙找租户,我当然乐于肋人,况且这也是我糊口的能力.
对于素未谋面的业主,我也要求他出示一些证明以示他是该商辅的持有人,以免发生租户变业主之事.
又过了一星期,业主又来电,向我申诉现有的租户经己拖欠三个月租金和水电,要我帮忙去和现有的租户了解情况.
由於,此商辅地点适中,而且位于闹市,是个容易出租的商店,因此,便代表业主去和租户交涉.
现在的租户表示近期生意欠佳,才会延期交租,但是,他有个朋友想接管他的生意,一切的欠款,将会由友人承担.
我也和有关友人详細了解后,也向对方索取了公司资料,发个业主去了解.
业主看了看,问道:"你认为这位新租户如何,会不会准时交租,公司资产多少,有沒有良好的财务背景:" 我听后,这远远超越我能力范围,所以解釋不到有关问题.
我便和业主表明立场,我只能对我推荐的租户,付出责任,对他們的背景作些认识. 对于这位不是我推荐的租户,我不容置评,这样也对他不公平.
业主希望我有帮忙监督租户,这也不是我现有的能力,所有提供的责任,几经说词后,业主终于了解我有所能,也有所不能,也不再要求我去跟进他的租户欠租之事.
系铃人終需解铃人,最后业主也要作个了断,寻找下一位租户.
如有任何房产问题,欢迎来电寻问详情,
KH Khoo [邱继豪]
Real Estate Negotiator (Ren no: 59923)
CBD Properties Sdn Bhd
Tel: +60 12-307 10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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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故事纯属虚构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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